數月前有位男士掛我的癲癇科門診。我查了一下電腦,他以前曾經因罹患癲癇症而在本院用過兩年多的抗癲癇藥,但後來五年都沒有就醫紀錄。我很納悶他為何忽然想要回診?經驗上最常見就是很久沒吃藥,忽然又發作了才乖乖回來;再則常常是為了某些保險、或工作要開證明書證明有癲癇(以便享有某些福利)才願意回來。


        請門診護士事先詢問了患者的來意。患者說他只要拿「以前的藥」就好,不想多花時間等待;但我覺得我從未看過這病患,而且他五年多未回診,不知道癲癇控制得如何,無論如何得問個清楚。


        患者表示這五年都在外面藥局自行購買癲癇藥物服用。最近有人告訴他「還是來醫院拿藥比較好」,所以他才會回來。我詢問他目前吃的抗癲癇藥是什麼?他拿出一大包的癲通(tegretol, 學名是carbamazepine,每顆200毫克),表示都是在藥房買的;而使用的劑量居然超乎我的意料之外,一天吃九顆(每天三餐,各吃三顆)。通常國人大多一天吃兩到六顆就能達到血中治療濃度,而根據病歷記載,他以前一天用三顆(早晚兩次,各1.5顆)就能到達有效藥物濃度。


        我問他幾年來是否有在其他醫院就診?是誰建議他吃這麼多的?患者說近幾年來由於偶爾仍有癲癇發作,於是他就自行從每天三顆慢慢增加到九顆了。我又問他是否有頭暈、噁心嘔吐、步態不穩、嗜睡等等現象?是否曾抽血發現有肝功能異常?他表示平常只有精神不濟而已。


        我解釋說,癲癇藥物雖然用於治療癲癇,並非完全沒有副作用,藥量不足與過量都會引起癲癇發作。以癲通為例,由於是肝臟代謝,長期使用的患者要注意是否肝功能異常;另外有些特殊體質的人,急性期可能會出現嚴重過敏症狀甚至致死,而慢性期也可能會有造血機能抑制(如白血球及血小板降低等),所以都必須定期追蹤。


        理學檢查發現患者雖然沒有黃疸,卻有輕微眼震與手抖,可能是長期藥物過量(中毒)的徵兆。我告訴他,一天吃九顆在常理上實在太過量了,必須先幫他抽血驗藥物濃度、血球與肝功能是否還正常;另外要做腦波看看腦部是否仍有不正常漏電。患者聽說要排檢查,感覺很高興。我接著說,建議他先照目前劑量吃,預約兩週後回診看報告,再決定如何調整劑量與控制癲癇。


        患者聽見兩週後就得回來,面有難色說:「醫生啊,我這人有個禁忌,不愛跑醫院(很晦氣),你能不能照一天九顆開就好,然後開連續處方籤讓我三個月回來一次,再看檢查結果?」我想,這應該才是患者的本意吧!想用健保一次多領些藥。於是我淡淡說:「這位先生,我這個人行醫也有個原則。如果不能確定患者是長期追蹤,而且目前用藥量是有效且安全的,我也不敢開太久的藥物。這種癲癇藥假使未經監測傻傻的吃,吃多是會出事的。」「假使你的抽血或腦波檢查是有問題的,卻隔三個月後再來看報告,這些檢驗就失去它的時效性了。」


        在診間盧了很久,我仍然堅持只開兩週藥,希望他按時回診看報告。等到他出去後,我搖頭跟護理師示意說:「這病人應該不會想再回來了。」果不其然,沒多久病患再度開門面露不悅說:「醫生,我不想做任何檢查了!你也不用開藥給我或預約了,我自己改天再掛號吧。」


        我想,就醫不應該像逛便利商店,架上商品任意挑;藥物更不是巧克力,想吃多少就任意吃。巧克力好吃卻可能變胖、那是個人選擇;癲癇藥(以癲通為例)使用不當可能使癲癇惡化、甚至昏睡而發生意外,而且藥物過量會造成肝功能異常甚至肝衰竭,某些特異體質的人會導致造血機能變差(如貧血、白血球與血小板降低)而出現更多併發症,不可不慎。


        台灣的醫療生態得天獨厚,病人可以自由選擇醫生,大家都在尋覓心目中視病猶親又有「醫德」的良醫。但是在此同時,患者也應該捫心自問,是否具備正確的「病德」。


        慢性疾病的治療是需要醫病雙方互信與配合的。「病德」簡單來說,應該是學習做好患者應盡的本分,例如詳實記載醫師所需要的資料(像是每天規律量血壓或血糖、按月記載癲癇或頭痛的發作次數與相關症狀等等),別在回診時一問三不知,好像完全事不關己。另外應該遵照醫囑調整自己作息或飲食,且不要三天兩頭逛醫院換醫師,更不該隨興自己增減劑量。假使患者對自己健康都不能嚴謹以對,又如何期待醫師能妙手回春治療病痛呢?

 

本文刊登於民國100514日  聯合報醫藥版 心頻道 專欄: 病患不會再回診了

轉載於 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會刊: 醫師要有醫德、病患也該有病德

 

(作者為台灣癲癇醫學會理事。本文稿酬捐贈台灣癲癇之友協會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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