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的昊昊很愛玩車,去到哪裡都要帶著車子,可以是便宜的塑膠車,或是耐撞耐摔的金屬車。


        這天到台茂購物中心去。我要他把玩具車放在車上,以免遺失;但是他不要。他在用餐之際又不安份起來,拿著車子在坐位之間的欄杆上推來推去,並發出聲響,干擾到鄰桌客人的用餐。我瞪了他好幾眼,甚至作勢要打他,但那也只能約束他片刻,又故態萌發。


        我其實並不喜歡太愛生氣,或是當壞脾氣的爸爸。但對於「造成他人困擾」這事特別在意,也許某些層面上,不希望兒子被當作沒有教養的小孩吧!在外面用餐時特別容易被激怒。


        用完餐後,我們到四樓客服中心去兌換用品。這時昊昊又開始站在玻璃欄杆旁把玩他的汽車,玩著玩著一不小心,汽車居然掉到欄杆外頭與電動手扶梯(三樓升往四樓)之間的小平台。


        我在旁邊看到這一幕,他當下有點傻眼,向我求救。我雙手一攤說「沒辦法囉!」這也是實情,我總不能爬過去欄杆外頭撿吧?而手邊也沒有稱手工具可用,例如長夾子等等。說實話,當我講出「誰叫你要亂丟?」這句話時,心頭甚至有點幸災樂禍。


        他轉而跑去告訴跟幾步遠的媽媽說,玩具掉了。老婆過來時,我指了指玩具落下的位置給她看。老婆第一時間反應也是說「沒辦法囉!」然後我們揮手叫他往客服中心走。我走在最後頭,看著昊昊低著頭不發一語,像是遭遇很大挫敗,忽然有點心軟。


        換完贈品,我偷偷跟老婆詢問,要不要回停車場找隻雨傘來勾勾看(能不能勾到那部車)?或是請樓管協助?老婆說不要吧!還是讓他知道,不聽話是可能會有損失的。其實我也沒把握說拿雨傘就能勾得起來,但如果讓兒子覺得,無論如何父母都能替他想辦法,似乎就得不到教訓了。


        夫婦有了共識之後,當走回到掉車的地方,準備回停車場時,我特別叫住兒子,讓他向那台掉在欄杆外頭與電動手扶梯之間的汽車說「再見」。雖然有點殘忍,他還是真的揮揮手跟那台孤伶伶的汽車說再見了。


        我們後來回想,那部拳頭大的塑膠車是他很小的時候買的,不貴,但也摔不壞,陪他很久的一段時間。希望這件事能夠讓他記住,守規矩的重要,而不只是現實的殘酷,或在心理造成挫折。


        回家後也曾經想到,車子掉在那位置,台茂的清潔人員會不會發現?應該主動通知她們的。否則會不會某天發生地震時,掉下樓砸到客人或某櫃位?但當天只顧管教兒子,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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